贵州绥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绥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绥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23837万元。

建设地点:绥阳县蒲场镇高坊子子村(老水泥厂旧址内)。

项目简介: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设置1台400吨/日的焚烧炉,维氏硬度计1台余热锅炉配备汽轮发电机组。

项目主要建设垃圾接收、储存系统、焚烧系统、热力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烟气处理及排烟系统、除灰渣系统、渗滤液处理收集系统等。核心设备焚烧炉采用机械炉排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的组合工艺技术。年运行小时数不少于8000h三班制生产,9010M便携式溶氧仪每班工作8小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绥阳县综合执法局

地址:绥阳县晨光路绥阳县全民健身中心中心大楼

联系人:熊俊松

电话:17785266651

E-mail:974509251@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本公示信息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填写本公示附件公众参与调查表,超声波探伤仪器填写意见并反馈。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相关说明

本次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建设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